3.2.3 用于确定供暖地面加热管间距和水温的单位地面面积所需向上的散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3.2.3-1)
(3.2.3-2)
式中:q1 ——单位地面面积所需散热量(W/m2);
Q1 ——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W);
Fr ——房间内铺设加热部件的地面面积(m2);
β——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根据户型大小、房间用途、不同家具对地面的遮挡等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大户型取较小值;
Q ——按第3.2.2条计算出的房间热负荷(W),当系统可以采用风机盘管等空调末端设备辅助供暖时,房间间歇供暖附加热负荷可由空调末端设备负担,公式(3.2.2-1)中Qx=0;
Q,2——来自上层房间地面向下的散热损失(W);
3.2.4 应按公式(3.2.4)对供暖房间的地表面平均温度进行校核。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和室内设计温度宜使房间需要的地表面平均温度在表3.2.4规定的适宜范围内,且不应高于最高限值。当地表面平均温度计算值过高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 改善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减少房间热负荷;
2 在满足舒适度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室内计算温度;
3 利用其他供暖末端设备(例如为夏季空调配置的风机盘管或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供暖。
(3.2.4)
式中: tpj——地表面平均温度(℃);
tn ——室内计算温度(℃);
Q1 ——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W),见式(3.2.3-2),其中房间热负荷Q按式(3.2.2-1)计算时,不考虑间歇供暖附加热负荷,即取Qx=0;
β——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
Fd ——房间地面面积(不包括底面积较大的固定设备和卫生器具所占据面积,例如厨房操作台下柜,卫生间浴盆、化妆台下柜和坐便器底座等)(m2)。
表3.2.4 地表面平均温度
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最高限值
人员长期停留房间
24℃~26℃
31℃
卫生间
28℃~30℃
32℃
3.2.5 供应房间的热媒供热量Qm,应包括供暖地面向上的散热量Q1和向下的散热损失Q2。多层和高层住宅上下相邻房间基本相同时,如计算房间(非顶层房间)的上层为供暖地面,可近似认为来自上层房间地面向下的散热损失Q,2与本层向下的散热损失Q2相等,热媒供热量即为房间热负荷,Qm=Q。
3.2.6 户内热源总供热量QZ应为各房间热媒供热量Qm的总和,即各房间热负荷Q及底层供暖房间向下的散热损失Q2的总和。
3.2.7 地面辐射供暖设计水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温度不宜超过45℃,并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 不应超过空气源热泵机组在当地室外供暖设计温度时能够达到的最高水温;
2)宜采用在室内设计温度和加热管最小敷设间距条件下,满足房间所需向上的散热量Q1所需的水温,按附录B~D确定;
3)同一系统各房间的设计水温应一致,即按要求水温最高的房间确定。
2 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5℃,且不宜小于3℃。
说明:1 对于地面供暖而言,虽然允许供水温度不超过60℃,且一般供回水温差为10℃,但采用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为供热热源时,基于以下原因,推荐最高水温为45℃,温差为5℃(不宜小于3℃):
1) 空气源热泵机组在室外较低温度的供暖设计工况下运行时,冷凝温度和供水温度有一定的限制,因此设计水温不能过高。
2) 采用5℃温差,相对于10℃温差,在相同的平均水温下供水温度可以较低,对热源效率有利,因此《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明确采用热泵等产品时,供回水温差按热源设备的名义工况确定。
3) 目前热泵产品的名义工况水量和水泵配置为5℃温差,且大多数企业水泵不能变速适应大温差。
4) 限制温差下限不小于3℃是为了避免选择过大设备,否则定型水泵流量过大会产生小温差大流量的不节能现象。
2 部分空气源热泵机组产品不同室外温度时的水温数据可参考附录A。
3 加热管敷设间距越小,满足相同向上散热量所需水温越低,空气源热泵机组运行效率越高;但加热管最小间距有一定的限制,不能突破。当负荷较大的房间在加热管最小间距和机组最高供水温度条件下不能满足室温要求时,不满足部分的负荷量可由房间风机盘管或直接膨胀式空调室内机负担。